公式與計算範例
總時間 = 距離 ÷ 平均速度 + 停留時間試算範例
120 km、平均 60 km/h,加 15 分鐘停留:共 135 分鐘,2 小時 15 分。
平均速度不是速限
應填整段路程預期的平均行駛速度,不是最高速限。市區紅燈與塞車會降低平均速度,工具不會查詢即時路況或地圖導航。
停留時間另加一次
如果平均速度已用完整行程時間計算,包含休息,再加停留可能重複。此頁假設平均速度只包含行駛時間,休息、加油或辦事以停留分鐘另填。
只做時間預算
結果不保證抵達時間,也不建議加速趕路。請依實際交通、休息需要及安全條件規劃,尤其不要把一段路速限當成全程可維持的速度。
常見問題
速度為 0 怎麼辦?
無法由距離推算行駛時間,請輸入大於 0 的合理平均速度。
內容更新:2026 年 10 月 4 日